- 各隊員請事假須於三日前以書面通知;病假於訓練後三日內補回請假信及相關證明文件。
- 如因學校活動請假,須於一星期前以書面通知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獲青少年發展小組批准後,將會獲豁免該堂出席率,獲豁免的堂數與出席的堂數相加成總出席率。
- 所有請假信必須有家長親筆簽署,否則該次訓練當作「無故缺席」計算。如沒有合理解釋而遲交請假信者亦以「無故缺席」計算。
- 所有請假須根據總會網頁的請假信格式撰寫,並需提交證明信以電郵、傳真、親自遞交或郵寄至中國香港射箭總會轉交青少年發展總監收。電郵:hkaa@archery.org.hk 傳真:25777349 地址:香港銅鑼灣掃桿埔大球場徑一號 奧運大樓1010室
- 各隊員出席率必須達八成,出席率按時數計算。
- 參加DSE/IB考生可與總會協商出席時間。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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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少年射箭隊請假信範本 | 126.82 KB |
Application of Leave (Sample) | 110.0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