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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箭處理程序及罰則通告

香港射箭總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議決通過失箭處理程序及罰則。運動員必須於原靶練習前向登分員登記正確箭數,如比賽完結後或執拾器材時發現箭數不一,應即時向當值裁判或總會工作人員報告,避免賽後有箭枝遺漏於場地內,如總會事後發現射手未有依從上述程序處理失箭,該射手將因應相關弓種而暫停射手資格三個月,罰則將即時生效,期間該射手不可於香港射箭總會註冊練習場地參與任何射箭練習或參加香港射箭總會認可之比賽。

敬請各屬會、教練、裁判及射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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