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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賽事守則

通告 - 屬會主辦的總會認可賽事須知

為確保所有總會認可賽事遵循公平及公正的原則,屬會主辦的總會認可賽事須符合相關條件,詳細請查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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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比賽箭支資料申報

本會執行委員會於2024年1月15日第九十三次執行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比賽箭支資料申報」。凡參加任何於康文署非射箭專屬場地舉行的總會認可射箭賽事,必須填寫「比賽箭支資料申報表格」,並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一併遞交至位於報到處的安全檢查員,以作檢查。相關表格亦可於該天比賽場地的報到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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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失箭處理程序

有關比賽失箭處理程序,詳情請參考附件。

本地賽事守則 [2025年11月修訂]

賽事守則 (2025年11月修訂版)有以下更新:
 
3.賽事流程
 
3.3 當日賽事由當日裁判長全權負責,若賽事有投訴事件發生,裁判需即時或賽後向賽事總監報告事件經過。但如因天氣影響或安全理由需暫停或終止賽事,則由裁判長會同裁判團決定。賽事開始前會宣佈當天裁判團執勤成員名單。而任何有關賽事的投訴,必須當日即時向裁判團或總會職員提出,否則恕不受理。裁判長將投訴事項紀錄在裁判報告中,而賽事總監需於執委會匯報該項投訴,並由執委會決定合適處分。
 
5.終止射手參賽資格
5.11.4 如射手在失箭後未有向賽會報告,而由其他人士尋獲失箭,該名射手將被總會即時終止參賽資格、取消該次比賽成績,及交由賽事小組處理。因失箭所引起之法律問題及賠償責任,均由該名失箭射手承擔。
 

詳情請參閱附件。

通告 - 比賽期間練習規定

為維持比賽的公平性,所有參賽者在總會認可的賽事當日,禁止在比賽場地的非比賽區域進行練習,詳情請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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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賽事資訊

鑒於比賽場次日益增加,且大多數比賽之間的相隔時間較短,為更有效地籌備賽事,如兩場賽事相距不足十個工作天 (以最後一場賽事日期計算),而有機會影響下一場新賽事的組別,則須於上場賽事完成後兩天內電郵/電話通知主辦單位你的作賽意願(如適用),建議有以下兩個選項:保留於原組作賽,惟成績不作計算;或退賽並申請退款。若主辦單位沒收到任何通知,則以保留原組作賽,惟成績將不予計算。詳情請參閱附件。

開弓過高罰則通告

香港射箭總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第五十次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開弓過高之罰則,如果運動員於總會認可之比賽中因開弓過高被裁判取消資格,該運動員將由比賽翌日起停賽三個月,同時總會將會發警告信致該運動員及附件抄送其屬會及其鳴謝教練計劃或反曲弓新秀組之推薦教練。

本會另就此罰則特意提醒各裁判嚴厲執法,詳情可參考國際射箭聯會裁判指引4.5.2(WA Judges’Guide Book 4.5.2),以下是國際射箭聯會有關開弓過高圖片,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