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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賽事守則

通告 - 比賽箭支資料申報

本會執行委員會於2024年1月15日第九十三次執行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比賽箭支資料申報」。凡參加任何於康文署非射箭專屬場地舉行的總會認可射箭賽事,必須填寫「比賽箭支資料申報表格」,並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一併遞交至位於報到處的安全檢查員,以作檢查。相關表格亦可於該天比賽場地的報到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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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賽計分方法更新

按照國際射箭聯會於2026年1月27日公佈最新的淘汰賽計分規則。

將於 2026年4月1日 起正式在本地認可賽事實施新計分規則(包括個人排位及團隊賽)。詳情請參閱附件,謝謝。

 

通告 - 失箭處理程序

有關比賽失箭處理程序,詳情請參考附件。

通告 - 排位賽計分方法更新

由於國際射箭聯會於2026年1月27日更新了排位賽的計分規則。在戶外定靶比賽中,若個人或團體在排位賽中得分相同,決定名次的次序依序為:

  1. X 的數量
  2. 10+X 的數量

(淘汰賽的計分方法保持不變)

所有總會認可賽事(包括主辦及協辦的比賽)自即日起,即由黃大仙區射箭比賽 2025/26 及 2025-2026年度雙日單輪射箭比賽 (星章賽) 開始,採用上述新規則進行計分。詳情請參閱附件,謝謝。

通告 - 屬會主辦的總會認可賽事須知

為確保所有總會認可賽事遵循公平及公正的原則,屬會主辦的總會認可賽事須符合相關條件,詳細請查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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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賽事守則 [2026年3月修訂]

賽事守則 (2026年3月修訂版)有以下更新:
 
本地賽事守則將根據國際射箭聯會自2026年1月27日起更新的相關規則進行以下修訂。
 
1.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2.2.1項(裝備)中,「反曲弓或複合弓各級組別賽員可使用WA射箭標準及規則所指定之射箭裝備。不可以使用迷彩顏色及圖案/花紋器材,以確保射手無論在參加本地或國際大型賽事時也能夠符合裝備要求。」
 
2.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2.2.4項(裝備)中,「凡運動員之比賽器材有違規情況,裁判員可暫停其比賽直至更改至符合規定為止。將被即時取消比賽資格。裁判長有權終止任何以不誠實手法、嚴重或蓄意違規運動員之比賽,並取消其當天比賽之成績。」
 
3.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2.2項(裝備)中,增設「2.2.5項 ─ 複合弓允許使用撒放器,前題是它不以任何方式永久固定在弓上。」
 
4.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2.2項(裝備)中,增設「2.2.6項 ─ 容許使用流動電子器材拍攝靶上箭枝及分紙。」及「2.2.7項 ─ 容許使用測度生理狀態電子配件並傳送至搭配電子器材 (但不能介入射手的視線)。」
 
5.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2.2項(裝備)中,增設「2.2.8項 ─ 如射手需要遮蓋非瞄準眼和/或眼鏡片,可以使用眼罩或遮板來遮擋,遮蓋方式不得產生清晰的參考線。
舉例說明(包括但不限於):
如開滿弓後,使得射手能同時利用該邊緣與靶心形成「第二個對齊點」(例如利用遮板邊綠對齊弓身或瞄準器延伸桿),即被視為違規。
 
6.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6.3項(淘汰賽)中,增設「6.3.1項 ─ 由2026-2027年度起,所有成功進入淘汰賽的選手或隊伍,則依據其在淘汰賽中該場輸掉比賽的單箭平均值來排定名次。相關條例將由2026年4月1日起實行。
舉例說明,假設有32名射手,排位賽前16名進入淘汰賽(見下頁):
  • 排位賽排名第17至32名的射手:他們未能進入淘汰賽。這16人之間,將根據排位賽分數進行排名,決定第17至32名。
  • 在淘汰賽第一輪(16強賽)中,會有8名射手失利。
  • 這8名首輪失利的射手之間,將根據他們在該場失利比賽中的單箭平均分進行排名,決定第9至16名(較高分者名次在前)。
  • 若出現同分情況,會按下列先後次序決定名次:
  1. 中X環箭數 (即內10環) 
  2. 中10環箭數 (即外10環加上內10環總數) 
  3. 如排位名次仍然相等,則並列計算。
備註:
  1. 淘汰賽登分時,要紀錄X 及10的箭值(如適用)
  2. shoot off 只用作決定進級或出局,單箭平均值不包括shoot off 箭支在內。
(若國際射箭聯會對此點有進一步解說,賽事小組再會作出適當修訂)」
 
7.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8.1項(場地安排 ─ 排靶位)中,增設「8.1.3項 ─ 除傷健人士外,射手應以站立姿勢發射,以雙手開弓,在開滿弓時頭部須與發射線對齊。」
 
8.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8.2項(場地安排 ─ 熱身練習)中,增設「8.2.6項 ─ 除站在發射線上時,任何射手不可開(拉)弓。當向後拉弓弦時,只能在發射線上向靶進行拉弓動作(惟須注意場內是否有其他人)。」
 
9. 本地賽事守則的第12項(輪椅或傷殘射手安排)中,增設「12.1項 ─ 明確容許傷健射手不使用手部拉弓。」
 
詳情請參閱附件。

通告 - 比賽期間練習規定

為維持比賽的公平性,所有參賽者在總會認可的賽事當日,禁止在比賽場地的非比賽區域進行練習,詳情請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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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賽事資訊

鑒於比賽場次日益增加,且大多數比賽之間的相隔時間較短,為更有效地籌備賽事,如兩場賽事相距不足十個工作天 (以最後一場賽事日期計算),而有機會影響下一場新賽事的組別,則須於上場賽事完成後兩天內電郵/電話通知主辦單位你的作賽意願(如適用),建議有以下兩個選項:保留於原組作賽,惟成績不作計算;或退賽並申請退款。若主辦單位沒收到任何通知,則以保留原組作賽,惟成績將不予計算。詳情請參閱附件。

開弓過高罰則通告

香港射箭總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第五十次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開弓過高之罰則,如果運動員於總會認可之比賽中因開弓過高被裁判取消資格,該運動員將由比賽翌日起停賽三個月,同時總會將會發警告信致該運動員及附件抄送其屬會及其鳴謝教練計劃或反曲弓新秀組之推薦教練。

本會另就此罰則特意提醒各裁判嚴厲執法,詳情可參考國際射箭聯會裁判指引4.5.2(WA Judges’Guide Book 4.5.2),以下是國際射箭聯會有關開弓過高圖片,供各位參考。